在提倡改革或终止EB-5投资移民计划的声音中,有一些EB-5投资人和EB-5投资市场需要考虑的基本事实却没能成为改革辩论的一部分。这些事实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大多数EB-5投资人选择投资大城市的大项目,而不是农村地区的小项目,以及怎样改革才能改变这一现象。此外,还有一些改革措施是能够且也应该被用于防止EB-5欺诈,但这些改革并没有被纳入到国土安全部(DHS)的改革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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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多数EB-5投资人不愿选择投资农村和经济萧条地区的项目,对于这种情况能够做些什么?


一些EB-5计划的批判者指责目标就业区的不公正划分是大部分EB-5资金流向大都市地区大型项目的原因。但问题远不止这样,还与EB-5投资人应该承担的风险有关:如果投资人投资的项目失败,即便是投资人自身没有任何问题,他们也将失去获得绿卡的机会。

 

实质上,根据EB-5计划的规则,如果项目未能完成,或项目未能为投资人创造10个就业,那么,投资人将无法获得绿卡。更糟糕的是,如果EB-5投资人想再次尝试投资另外一个EB-5项目,那么他/她需要提交新的申请,一切从头来过。

 

而这对于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人(目前EB-5计划的申请人有80%来自中国大陆)来说则意味又一个6-8年的漫长等待。大部分EB-5投资人无法亲自访问或做尽职调查来对项目进行比较,所以,他们会倾向于选择投资一个位于大城市的大型开发项目,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样的项目似乎比农村或经济困难地区的项目更有机会让他们获得绿卡。所以,EB-5计划的任何改革,都需要解决投资人投资农村或经济困难地区小型项目所带给EB-5投资人的风险问题,例如,投资农村或经济困难地区项目可以减少获得绿卡所需的时间期限,或如果项目失败,仍保留投资人获得绿卡的资格。


能否做到在增加EB-5投资额的同时,又不会伤害EB-5市场继续为美国带来海外投资资金?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建议将直投最低投资额从100万美元增加到180万美元(80%的涨幅),目标就业区最低投资额从50万美元增加到135万美元(170%的涨幅)。涨价后的最低投资额虽然还是比其他一些国家的投资移民额度要低,如澳大利亚、英国和新西兰,但这些国家允许投资人作出相当安全的投资,如投资政府债券。因此,过多过快地增加EB-5投资额,可能会驱使投资人转而投资其他国家风险更低的投资移民项目。

 

换句话说,如果能够逐渐增加投资额,尤其是如果能够提前知晓,那么许多潜在的EB-5投资人是可以提前计划并接受的。尤其重要的是,投资额度的增加不能追溯已经对一个项目作出投资的投资人,或追溯一个已经招募了投资人的项目,因为那是不公平的,对于根据现有规则作出投资决定的投资人和企业来说都有可能是灾难性的。


EB-5投资市场应如何减少或消除欺诈?


EB-5投资市场上的著名欺诈案件通常都涉及赞助商挪用EB-5投资人的资金用于个人私利。这些欺诈案件与2008年的伯尼·麦道夫“庞氏骗局”有许多共同点。在那次惊天骗局发生之后,国会和SEC开始要求独立的投资账户监管,而且投资行业也开始展开更详尽的尽职调查,要求第三方监管投资资金,并提高投资资金的透明度。


同样,这些改革也应该用于EB-5计划,包括对投资项目开展详尽的尽职调查,要求第三方监管投资资金,要求EB-5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财务报告。EB-5行业中也有许多人都认为这些改革是恢复EB-5计划健全性的有效方法。国会和DHS也应当作出这些改革,为所有EB-5投资赞助商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EB-5计划的不良因素。